云南省疫情减免租金通知/云南省疫情减免租金通知文件
国资委发布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通知
减免对象与范围对象: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业行业分类: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均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发改财金〔2022〕271号文件涉及的行业(如餐饮、零售 、旅游等) 。
各中央企业要从稳定市场主体、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出发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 ,彰显央企担当。
此次减免房租政策主要针对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中高风险地区再补充减免3个月 ,并明确了政策落地要求与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具体如下:政策背景与目标国资委于2022年5月25日发布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落实27条政策举措,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
针对部分央企和地方国企房租减免执行不力的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减租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疫情影响,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吗?
受疫情影响,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 ,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
以疫情为不可抗力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会根据疫情影响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来判定 ,若未达到该程度则不支持解除合同,但会鼓励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若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时对疫情防控情形已经明知或应知,合同订立后再以受疫情防控影响为由要求减免租金 、延长租期或解除合同的 ,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将疫情防控因素考虑在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
八部门:对中高风险地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 ,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八部门发文减免租金发文部门:6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八部门联合发文 。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落实政策。
政策要求与央企行动:国务院国资委下发通知 ,要求中央企业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租期不足一年: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部分地区针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加大减免力度。
若存在间接承租情形 ,需确保减免红利直达实际经营方,杜绝层层转嫁成本。特殊地区政策 中高风险地区专项支持:全国范围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 ,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体现风险等级与政策力度的挂钩 。
国家新冠疫情减免费用政策
国家新冠疫情减免费用政策涵盖税收、社保费、租金 、物业费、治疗费用减免及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税收减免政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目前国家并未对新冠肺炎患者使用ECMO的费用实行统一的全额减免政策,但部分费用可通过医保 、财政补助等途径获得一定程度的报销或减免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及患者参保情况确定 。
从2月到6月,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从2月到4月 ,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湖北省从2月到6月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
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 。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其中包括医用酒精 。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新冠疫情住院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医保报销、财政补助、免费治疗政策以及对医务人员的补贴。医保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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