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浙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专项支出会计处理
收到专项拨款时的处理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机构拨付的疫情专项资金时 ,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该科目专门用于记录企业取得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
疫情防疫支出应计入损益类会计科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科目归属原则疫情防疫支出需根据使用部门确定具体科目。若用于企业日常办公或员工防护,通常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若用于生产部门或车间防护,则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若用于销售部门 ,则计入“销售费用——劳动保护费”。
疫情防控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费用发生时的初始确认与期末结转利润。费用发生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发生疫情防控费用并取得合规发票时,需根据费用归属部门选择对应科目 。通常,防控物资采购 、消毒服务、员工健康监测等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专项补助并处理工程项目时 ,会计分录需分阶段处理,核心科目为“专项应付款 ”,具体操作如下:收到政府专项补助资金企业收到政府下拨的专项补助时 ,需确认资金性质为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专项用途款项。
疫情防疫支出应计入损益类会计科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会计科目确定原则疫情防疫支出需根据使用部门和支出性质归集至对应损益类科目 。例如,行政部门领用的防护物资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生产部门领用的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销售部门领用的计入“销售费用——劳动保护费 ”。
疫情时期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企业收到政府疫情防控补贴时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资金 ,需根据补贴性质确认收入。
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程造价政策汇总和费用处理解读
1、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包含防疫物资费 、人工费、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 。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2、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3 、北京市工程价款计算依据及要点核心文件:京建发〔2020〕55号 可计入造价的费用: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包括现场消毒、防护用品、测温设备等直接支出 。人工费:因停工或降效导致的人工成本增加。材料和机械价格:疫情期间材料涨价或机械闲置的补偿。
4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防控疫情补助会计科目
企业收到疫情防控补贴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机构拨付的疫情防控补贴时,需根据补贴性质区分会计科目:若补贴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如政府为鼓励企业参与防疫工作发放的专项补助) ,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
疫情防控值班人员补助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发放补助和收到补助两种情况,具体如下:企业发放疫情防控值班人员补助 企业发放补助时,首先需确认费用归属科目。若补助与日常管理活动相关 ,则计入“管理费用”;若与销售活动直接相关,则计入“销售费用 ”;若与生产活动直接相关,则计入“生产成本”。
企业收到防控疫情补助的会计科目若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机构发放的防控疫情补助 ,需根据补助性质选择对应科目:营业外收入:适用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为应对疫情临时拨付的专项补贴 。
收到防控疫情补助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机构发放的防控疫情补助时,需根据补助性质选择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若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如疫情期间专项补贴、非流动资产处置相关补助) ,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非日常活动形成的利得,包括政府补助中的非经常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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