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福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住建厅:自2024年1月1日起,400万元及以上工程按本通知实施!

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将按照《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实施 。以下是具体内容的详细阐述:实名制管理范围:所有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安装) 、装配式建筑工程(含安装)以及采用封闭管理的其他工程 ,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住建厅针对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实施的新规定如下:实名制管理要求:所有工程造价超过4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工程及封闭管理的其他项目,必须实行全面的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对象包括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 ,以及所有建筑工人 。

自2024年1月1日起 ,福建省住建厅对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实施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全面实名制管理:所有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装配式建筑工程,以及采用封闭管理的其他工程,将全面纳入严格的实名制管理体系 。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 ,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细则要求,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 ,对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年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规定,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包含本数)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省级、市级单位货物 、服务、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县(区)级单位货物、服务 、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年1月1日起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项目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结算程序和时限,并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

福建省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福建省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为基础 ,结合地方标准细化要求,形成覆盖全流程的管理体系。

2、住建部37号令及31号文: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定义及范围 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3 、《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该规定明确将开挖深度超过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纳入管理范围 。但此规定并未直接指出开挖深度为2米时需要专家论证。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及配套文件明确要求,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住建部:通报一级建造师“挂证 ”,主动注销也要罚!

住建部对一级建造师“挂证”行为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即使主动注销注册证书 ,仍会面临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的处罚 。事件背景与核心问题住建部通报多起一级建造师“挂证”案例,涉及陈鸿、尹玺 、牟义慧三人。三人均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至其他企业 ,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住建部通报的5人因“挂证 ”行为,即使主动注销注册,仍被处以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注册的处罚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王某英:在河北省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工作期间 ,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上海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构成“挂证 ”行为 。

住建部通报2人“挂证”,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近日,住建部通报了两起一级建造师“挂证”行为,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住建部:9月15日起,收回15省下放资质审批权限!

1、住建部自2023年9月15日起收回15省下放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 ,统一由住建部实施审批 ,同时对资质审批管理提出多项强化要求。具体内容如下: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收回下放权限:自2023年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共15个省区市)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建部实施审批 。

2、年9月15日起 ,住建部正式收回15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统一由住建部管理,试点地区不再受理相关资质申请事项。政策依据: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统一审批权限管理。此前下放的审批权限试点工作同步终止 。

3 、自2023年9月15日起,住建部统一收回15省下放的资质审批权限,并强化施工一级资质申请中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4 、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涉及资质审批权限收回、业绩认定方式完善、注册人员考核强化等多项重要内容。具体如下: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2023年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 。

5 、施工资质审批的下放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全国范围内的相关政策 住建部曾发布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并自2023年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 ,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

6、住建部新规下 ,一级建造师含金量显著提升,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及人员要求调整如下:审批权限与监管强化审批部门统一化: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权由原试点15省收归住房城乡建设部直接管理 ,消除地域差异,强化国家级监管 。

住建部!一特级资质被撤销!详解

1、住建部撤销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其相应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具体信息如下:事件背景与历程 申报与初审: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向住建部申报特级 、甲级资质。

2、年住建部全面升级监管 ,半年内撤销3家特级、11家一级建企及1家监理甲级资质,标志着建筑业资质管理进入“严进 、严管、重罚 ”时代 。此次监管升级通过动态核查、业绩公示 、信用管理、信息化审批等手段,严厉打击资质造假、倒卖 、围标串标等行为 ,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

3 、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拟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原二级和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资质改革核心内容施工总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4、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住建部于2022年12月9日下发《建督罚字〔2022〕47号》 ,将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降为一级资质 。处罚背景:该公司曾提出书面申辩,但住建部未予采纳,处罚决定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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